江西铜业拟分拆江铜铜箔赴港上市 同步推进审计机构续聘及薪酬制度制定

公告速递07-20 19:22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发布公告,披露多项重要事项,包括控股子公司拟分拆上市、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建议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召开临时股东会和类别股东会的安排。

根据公告,江西铜业拟分拆控股子公司江西省江铜铜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铜箔”)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江铜铜箔本次拟发行H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初始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超额配售规模拟不超过初始发行数量的15%。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定价将结合市场情况、行业估值及认购情况确定。

江西铜业董事会表示,本次分拆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相关要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後孰低值)分别为53.74亿元、69.62亿元、71.30亿元,连续盈利;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江铜铜箔净利润后,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79亿元,不低于6亿元。同时,江铜铜箔主营业务为高性能电解铜箔研发、生产与销售,与江西铜业主业存在显著差异,分拆后双方将保持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关于审计机构续聘,江西铜业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外财务审计机构。2025年境内外审计费用合计1487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万元),2026年预估审计费用约1600万元,费用将根据业务规模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此外,公司建议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并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规定在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等情况下需追回已发放薪酬。

江西铜业计划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分拆上市方案、审计机构续聘、薪酬制度制定等13项议案。同日还将召开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均审议关于分拆仅向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临时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8月4日至8月7日,H股股东需在8月3日16:30前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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