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83)8月17日公告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已同意豁免公司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根据该豁免,公司须于2026年8月24日或之前寄发有关出售物业及第四份补充贷款协议等事项的通函。
此前,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5日及7月16日发布公告,披露拟进行的物业出售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4.36条签订的第四份补充贷款协议;并于2026年8月5日公告,由于需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内容,通函寄发将延期。
港交所此次豁免仅适用于本次情况,若公司情况出现变化,联交所可撤回或更改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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