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鼎医药(09688)发布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最新章程

公告速递10-21 08:16

2026年10月20日,再鼎医药(09688)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正式通过《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章程》。该章程明确了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的宗旨、组成、程序管理以及主要职责,重点内容如下:

1. 宗旨与权限 委员会的设立旨在履行董事会授予的企业管治及董事提名相关职责。

2. 组成与独立性 – 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 – 全体成员须符合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关于独立性的规定,并满足“独立董事”资格。 – 主席可由董事会委任,若未指定,则由委员会成员以多数票选举产生。 – 董事会将至少每年评估成员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3. 程序与管理 – 会议召开频次由委员会自行决定,主席或任何两名成员可在会前至少48小时发出正式通知。 – 委员会可聘请外部顾问,并由公司提供所需资金。 – 委员会每年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向董事会汇报。 – 章程将至少每年审视一次,并提交修改建议。

4. 主要职责 (A) 董事会及企业管治相关事项 (1) 物色并审核董事提名人选,向董事会推荐候选人; (2) 每年评估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3) 推荐董事会各委员会成员名单; (4) 每年审查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调整提出建议; (5) 建议董事会成立专门委员会以处理伦理、法律或其他问题; (6) 支持并建议董事会及各委员会开展年度自我评估; (7) 审议董事潜在利益冲突并向董事会报告; (8) 监督董事培训及高管继任计划; (9) 每年审查公司企业管治原则并提出修订建议; (10) 就企业管治法律、实践发展及合规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B) ESG事务 委员会将监督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方面的活动、进展及信息披露。

(C) 其他职责 委员会将履行适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能,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决策及建议。

公司表示,上述章程自2026年10月20日起生效。委员会各成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事项的重要性及关注程度自行判断。

公告特意指出,如中英文版本存在任何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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