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源控股有限公司(00990)9月8日公告称,公司已获香港联交所同意,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出售附属公司的通函。根据此前披露信息,公司原应按照上市规则第14.41(a)条要求,于相关公告刊发后15个营业日内寄发通函。鉴于需额外时间准备通函所载资料,公司申请并获得豁免,可将寄发期限顺延至2026年10月31日或之前。
公司已于2026年7月9日及2026年8月5日发布有关出售事项的公告,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以股东书面批准方式,取代召开股东大会。
公告提示,若公司情况出现变化,联交所或会更改或撤回已授予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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