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福集团(00280)于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录得收入10.22亿港元,较上一财年的8.86亿港元增长15.4%,主要来自黄金首饰、珠宝、钟表及礼品零售与钻石批发业务(8.39亿港元)及金条买卖业务(1.84亿港元)。报告期内,超过九成收入源自香港市场。集团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02亿港元,同比上升15.3%;每股基本盈利为11.20港仙,上年度为9.71港仙。
毛利润由2.75亿港元提升至3.31亿港元。经营溢利为1.10亿港元,除税前溢利1.03亿港元,二者同比分别增长35.9%。税项开支为约122.70万元,而上年度则为约1,240万元的税项回拨。
成本结构方面,销售成本由6.11亿港元升至6.92亿港元,分销及销售成本增加至1.30亿港元,行政开支升至0.60亿港元,融资成本为约654.90万元。资产负债方面,集团于期末的总资产达11.49亿港元,同比上升14.1%;流动资产净值达8.13亿港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77亿港元,定期存款2.12亿港元,存货则增加至5.21亿港元。流动负债合计2.49亿港元,其中黄金借贷1.57亿港元,较上财年增长95.3%。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8.91亿港元,上年同期为8.18亿港元。
使用权资产由0.43亿港元降至0.29亿港元,其中物业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值约0.28亿港元。集团继续采取审慎的财务管理政策,通过黄金借贷对冲价格风险,并严格控制营运开支。董事会建议派发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2.6港仙,并维持特别股息8.0港仙,合共派息10.6港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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