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能源(03633)近日发布公告,公布薪酬委员会最新修订的《职权范围》。该文件最初于2005年10月28日获采纳,董事会批准的最新修订版本将自2026年8月27日起生效。以下为公告要点:
1. 组成与任期 • 薪酬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由董事会不时委任,且过半数成员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董事会须提名一名委员会成员担任主席,主席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人力资源部主管或其代名人担任委员会秘书。
2. 会议安排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需要可召开额外会议。 • 任何委员会主席或成员均可要求召开会议。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决议须获过半数法定人数赞同方可通过;如出现票数相同,主席拥有决定性一票。
3. 授权与资源 • 委员会可向集团任何雇员(包括董事会成员)索取其职权范围内所需资料,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如有需要,可邀请具相关经验及专业知识的外部人士列席会议。
4. 主要职责 • 制定并执行薪酬政策,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 • 在董事会授权下,确定、检讨及批准个别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 • 就非执行董事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确保无董事或其关联人士参与决定其自身薪酬。 • 参照董事会制定的企业方针及目标,评估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的年度表现并提出奖金建议。 • 就任何需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合约形成意见,并向股东提出投票建议。
5. 记录与汇报 • 委员会完整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并在任何董事提出合理要求时供查阅。 • 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报告其决定与建议,除非受法律或监管限制。
附件中注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营运总裁、副营运总裁及各执行副总裁。中文版本仅供参考,如与英文版本存在差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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