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898)9月3日公告称,因需更多时间敲定通函所载资料,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并获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关于寄发股东通函时限的规定。根据豁免条款,公司须于2026年9月25日或之前寄发涉及潜在滙控出售事项及滙控出售授权的通函,并通过公告披露豁免详情及原因。\n\n公司此前于2026年8月14日公告,原计划在2026年9月4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相关通函。获批豁免后,寄发截止日期顺延至2026年9月25日。\n\n公告同时披露,若公司情况发生变化,联交所有权撤回或更改上述豁免。\n\n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刘志勇先生、刘志奇先生及梁慧生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卢敏霖先生、劳锦祥先生、徐家华先生及伍成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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