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1816)9月24日公告,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与中国一重、陆丰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宁德时代(肇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权合作投资协议》,计划出资设立中广核粵汕(陆丰)核电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粵汕核电”),负责陆丰3、4号机组核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粵汕核电拟定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中广核电力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持股70%;其余六方合计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合计持股30%。各方认缴资金须在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一次性到位。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后续各方仍需以现金方式增资,保证实际缴付资本最终不少于项目建成价30%。
公告显示,陆丰3、4号机组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380亿元,目前尚待国家核准。按建成价及协议条款测算,本次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交易完成后,粵汕核电将成为中广核电力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公司表示,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7,000万元的首期出资规模可控,预计不会对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有形资产净值或每股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中广核电力有权提名粵汕核电董事会全部6名董事并对股东会拥有控制权,粵汕核电的财务业绩及资产负债将并入公司报表。
中广核电力称,项目有助于推动陆丰3、4号机组核电项目取得国家核准,并有望提升公司在建核电机组装机规模,增强行业竞争力。公司同时提示,项目仍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且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对于后续增资,各方须按协议义务出资,逾期未缴部分将按规定失权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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