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537)董事会审议通过《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同步披露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次激励计划仍待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激励计划合计拟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0.00万股,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6%。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5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50%。
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等,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699人的5.15%。本计划不涉及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授予价格方面: 1)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业合伙人30.94元/股,企业合伙人34.04元/股; 2)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业合伙人37.13元/股,企业合伙人40.23元/股。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比例依次为40%、30%、3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归属,比例同为40%、30%、3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设定在2026年至2028年:每一考核年度须满足“以上一年度为基数,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之一;触发值分别为营业收入增长率20%或净利润增长率2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A+、A、A-、N五档,绩效等级将影响实际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根据法律意见,普源精电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与相关法规及《上市规则》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完成内部公示、股东大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等程序,并在股东大会批准后60日内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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