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纸业(02002)全资子公司签订1.2亿元设备售后回租协议

公告速递08-31

阳光纸业(02002)9月1日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昌乐新邁纸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交易时段后)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就若干生产设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安排。

根据合同,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同意以1.2亿元人民币购买新邁纸业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经济开发区厂房内的QCS扫描架、软压光机、硬压光机及相关设备(未审数据账面值14,161.35万元),并以三年期将该等资产租回给新邁纸业。

租赁期内,新邁纸业需分12期(每3个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在租赁开始日期后第三个月支付)向出租方支付合计1.305亿元人民币的租金,其中租赁本金为1.2亿元人民币,利息合计1,050万元人民币。租赁期满且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结清后,新邁纸业可支付100元人民币的留购价款,重新取得上述设备所有权。

山東世紀陽光紙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華邁紙業有限公司及昌樂盛世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将为新邁纸业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表示,本次融资租赁安排经公平磋商确定,利率参考市场水平及新邁纸业信用状况等因素,旨在补充集团营运资金。

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14章,因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上述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履行公告及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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