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9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1071)在北京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12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 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部分已获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全文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审议通过《2026年基建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后全票通过。
3. 审议通过续订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供应)燃料、设备和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雷、曹敏、曾庆华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该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续订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同样回避表决,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亦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董事会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会议通知。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将于2026年11月10日9:00—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举办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于11月4日至11月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电邮(hdpi_ir@126.com)提交问题。
同日,公司公告已完成“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8.0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1.48%,由光大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国国际金融、平安证券及申万宏源证券联合承销。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与运营等生产性支出。
此前,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可按需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23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及可续期债权投资计划。本期18.00亿元科创公司债属该授权额度内的第三期发行。
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为:刘雷(董事长、执行董事)、李泉城(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朱鹏(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曹敏(非执行董事)、曾庆华(非执行董事)、林琳(非执行董事)、李国明(执行董事)、祝月光(执行董事)、王跃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沈翎(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克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苏敏(独立非执行董事)。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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