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A Inc.(下称“VALA”)披露,由于仍需额外时间准备和敲定相关资料,公司将把原定最迟于2026年5月15日寄发的通函日期顺延至2026年6月15日或之前。\n\n根据公告,通函将载有以下核心内容:1) 与首惠开桌相关的和解协议进一步资料;2) 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发出的意见函;3) 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的推荐函;4)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n\nVALA此前已于2026年2月5日、3月3日及4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和解协议事宜。本次延迟仅涉及通函寄发时间调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n\n董事会名单方面,执行董事为孙海涛、吴珊;非执行董事为邹云丽;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叶翔、徐旭初及寿健。公告强调,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公告内容概不负责,也不就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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