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谕集团(01633)发布澄清公告 确认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

公告速递10-05

2026年10月5日,上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633)在港交所披露澄清公告,就2026年9月30日关于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作出补充说明。

公司指出,袁慧敏女士、张嬋女士及叶剑榮先生已分别向公司确认以下事项: 1. 符合《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载的独立性因素; 2. 过往及目前均未在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业务中拥有任何财务或其他利益,亦未与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存在关连; 3. 在获委任时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因素。

基于上述确认及公司所掌握资料,董事会确认三位董事的独立性。除本次澄清内容外,2026年9月30日原公告的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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