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香港上市公司中航科工(02357)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航空工业”)及其附属公司续签多项框架协议,并拟上调现有服务互供协议2026年度交易上限。
第一阶段:续订五大框架协议 1. 产品互供:中航科工与航空工业续签产品互供框架,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根据新协议,中航科工将继续向航空工业供应直升机、教练机及相关航空零部件,并采购航空工业提供的制造原料、零部件等。 2. 服务互供:双方续签服务互供框架,覆盖动力供应、物业维修、劳务、工程技术等。 3. 土地使用权、房屋及设备租赁:新增设备租赁安排,续期三年至2029年。 4. 金融服务:公司与中航工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财务”)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涵盖存款、贷款、结算、非融资性保函、保理及票据等服务。 5. 沈阳兴华产品及服务互供:中航科工与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续签产品及服务互供框架。
第二阶段:续订协议主要年度上限(2027-2029年) 1. 非豁免交易 – 向航空工业采购产品:2027年190.6亿元、2028年196.3亿元、2029年198.3亿元 – 向航空工业采购服务:31.9亿元、32.8亿元、32.8亿元 – 向航空工业销售产品:338.3亿元、357.0亿元、375.1亿元 – 向航空工业提供服务:68.2亿元、73.6亿元、77.2亿元 – 存款服务(每日最高余额,含利息):430亿元(2027-2029年相同) – 其他金融服务:20亿元(2027-2029年相同)
2. 部分豁免交易 – 沈阳兴华采购:1.5亿元(2027-2029年相同) – 向沈阳兴华销售:2027年1.2亿元、2028年1亿元、2029年1亿元 – 中航财务保理服务(每日最高余额):10亿元(2027-2029年相同) – 土地使用权、房屋及设备租赁 •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8亿元/年 •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2亿元/年
第三阶段:上调现有服务互供(2026年)年度上限 基于对航空工业制造及业务服务需求增加的预期,董事会决定将现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服务互供协议2026年度上限调整如下: – 开支交易:由15亿元上调至31.8亿元 – 收入交易:由53亿元上调至61.1亿元
监管要求与股东批准 • 因存款服务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其续订及年度上限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主要交易”,须获得股东批准。 • 产品互供、服务互供及其他金融服务等为《上市规则》第14A章“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需发布通函并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 土地房屋设备租赁、中航财务保理及沈阳兴华互供等交易因适用百分比率介乎0.1%至5%,仅需披露及年度审阅,无须独立股东批准。
公司已成立由全部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任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非豁免交易及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通函预计将于2026年10月26日或之前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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