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叶氏化工集团有限公司(00408)公布了经多次修订的《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书》。文件显示,集团董事会已于2005年6月29日首次采纳该职权范围,并先后于2010年3月16日、2013年12月2日、2018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14日及2026年8月21日进行修订。
主要要点如下:
1. 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两名。 • 过半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亦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2. 会议安排 • 法定出席人数为两名成员。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 会议通知须在会议举行前至少5个工作天发出;如成员全部同意,可豁免通知期。 • 成员可亲身、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出席;所有与会者须能相互听见。 • 全体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具同等效力。 • 会议记录由薪委会秘书(由集团人力资源总监或其代表担任)负责整理,并在会后合理时间内分发全体董事。
3. 权力与职责 • 薪委会可向公司任何雇员或董事索取资料,并在需要时向专业顾问寻求意见。 • 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制定具透明度的决策程序。 • 依授权决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包括薪金、花红、非金钱利益、股权激励及退休福利等。 • 审批涉及丧失或终止职务的补偿事宜,确保与合同条款一致且公平合理。 • 建议非执行董事薪酬,并确保任何董事或其关联人士不参与决定本身薪酬。 • 审阅及/或批准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相关的股份计划事宜。
4. 股东沟通 • 薪委会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有关薪委会事务的提问。
5. 职权范围审阅 • 薪委会将不时检讨本职权范围书并建议修订;董事会至少每八年进行一次审阅。
叶氏化工集团表示,新的职权范围书将进一步确保薪酬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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