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三江化工(02198)在二零三五年年报第47页对于石脑油运输协议一节的补充内容,公司围绕高宇海运及相关方涉及的石脑油运输持续关连交易进行了详细披露。公告指出,该交易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71(2)条的要求,董事会向投资者补充说明了高宇海运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及具体的股权架构,以保证交易透明度并满足合规性要求。
公司披露,董事会目前由四名执行董事与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执行董事包括主席兼执行董事韩建红女士、饶火满先生、陈娜女士、管思怡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沈渊霖先生、裴熙女士、孔良先生。公告强调,在石脑油运输协议及其他与关联方的交易中,董事会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程序进行合规管理与审核,力求在持续关连交易方面保持信息透明和良好管控。
与此同时,公司也就石脑油运输协议和关联企业的股权关系作出进一步说明,以保证各方利益相关者对该项业务模式有更清晰的了解。结合补充信息说明,该协议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因素主要与持续关连交易管理及合规要求相关,公司已针对这类交易强化相关内控措施,并向投资者提供交易细节与风控要点,确保年度经营活动在合规及透明的原则下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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