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01461)8月29日公告,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交易时段后)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中间介绍业务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自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协议生效后,原有中间介绍业务框架协议将同步终止。
根据此前2026年8月6日披露的公告,这一新协议拟定的年度上限触及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因此,相关交易须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公司计划在即将举行的临时股东会上提交议案,寻求独立股东批准该框架协议及其年度上限。
公司表示,在获得独立股东批准之前,不会超出原协议下既定的年度上限。另据公告,公司将按上市规则规定,发布载有协议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建议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临时股东会通知的通函,分别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ztqh.com)刊载,并按H股股东通讯选择方式寄发相关文件。
公告显示,中泰期货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周顺远、刘运之、梁中伟;3名非执行董事郑韩胤、明钢、王惠;以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华、罗新华、孟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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